不同資質的企業需要配備的消防工程師數量和級別的要求不同,那到底是多少人呢,小編為你整理了下面有關消防技術機構管理和從業的相關內容。
這個我國在《消防法》、《注冊消防工程師管理規定》等不同法律法規中均有明文規定:
(1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第三十四條 消防產品質量認證、消防設施檢測、消防安全監測等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執業人員,應當依法獲得相應的資質、資格;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規、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和執業準則,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術服務,并對服務質量負責。
(2)《注冊消防工程師管理規定》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注冊消防工程師,是指取得相應級別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并依法注冊后,從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、消防安全評估和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。
(3)《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》(2016)第八條、第九條關于從業人數的規定:
(4)《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條件》(2019)第八條、第九條關于從業人數的規定:
①從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服務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,應當具備下列條件:注冊消防工程師不少于2人,且企業技術負責人由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擔任;
②從事消防安全評估服務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,應當具備下列條件:注冊消防工程師不少于2人,且企業技術負責人由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擔任;
③從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、消防安全評估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,應當具備下列條件:注冊消防工程師不少于2人,且企業技術負責人由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擔任。